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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编辑委员会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为规范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期刊编委会(以下简称编委会”)的运作,明确其职责、权利和义务,保障期刊学术质量、发展方向和良好运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编委会是期刊的学术指导机构,由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造诣、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声誉的专家学者组成,对编辑出版工作起到组织协调、指导监督的作用。

第二章  组织架构

第三条组成

编委会设主编2名、副主编5~8名(含常务副主编1名)、委员若干名,并可根据需要设立顾问、特邀编委、常务编委等。

第四条委员资格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,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。

(二)在本学科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高的学术声望,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或相当水平)。

(三)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趋势,治学严谨、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。

(四)具有广泛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关心、支持期刊的建设和发展,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编委职责。

(五)积极参与编辑部和编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(六)综合考虑地域的覆盖面、学科结构的合理性及单位的代表性。

第五条产生与任期

(一)主编由主办单位任命;副主编由主编提名;委员采取推荐与遴选相结合的方式产生,候选人名单由现任编委会提出,最终名单经主办单位批准确定。

(二)编委会每届任期5年,委员可连选连任。

(三)任期内因工作需要可增补委员;委员可自愿申请退出编委会,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主编和主办单位。

(四)委员如出现以下情况,经主编会议审议通过,可予以解聘:

1、连续两次无故缺席编委会议;

2、未能有效履行委员职责;

3、存在学术不端或严重损害期刊声誉的行为;

4、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委员职责。

第六条机构设置

(一)编委会议:编委会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,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,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,听取各方面的汇报、建议和意见,研究、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。会议可采用线下、线上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。

(二)主编会议:由主编、副主编组成,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,负责编委会的日常工作、紧急事务处理等。

第三章  职责与权利

第七条编委会职责

(一)把握方向:确定期刊的学术定位、办刊特色、发展目标和长期规划。

(二)学术把关:审定期刊的年度选题计划、组稿计划、栏目策划等事项。

(三)质量监督:监督和指导稿件的学术质量,提升学术影响力。

(四)审稿决策:对重要稿件、有争议稿件或有学术不端嫌疑的稿件进行终审。

(五)队伍建设:推荐优秀审稿专家、作者和潜在编委人选。

(六)宣传推广:积极宣传期刊,扩大其在本领域内的影响力。

(七)政策咨询:对期刊运行中的重大政策、规章制度(如审稿流程、出版伦理规范、利益冲突政策等)提供咨询和建议。

(八)章程修订:审议和修订编委会章程。

第八条主编职责

(一)领导编委会全面工作,召集并主持编委会议及主编会议。

(二)代表编委会对外行使职权。

(三)把握期刊整体学术方向和内容质量。

(四)对稿件终审拥有最终决定权。

(五)提名副主编、常务编委人选。

第九条副主编职责

(一)协助主编工作,受主编委托分管特定领域或工作(如特定栏目、审稿流程等)。

(二)任期内轮流担任执行主编,负责当值期全部稿件的组稿、荐稿工作。

(三)在主编缺席时代行其部分职责。

第十条委员职责

(一)执行编委会决定,积极完成编委会交代的相关工作。

(二)承担撰稿、约稿、荐稿、组稿、审稿等工作,每年至少为期刊撰写或推荐2篇高质量稿件。

(三)关注期刊发展,收集各类反馈意见,提供学科最新科研动态、办刊思路和建议,推荐选题。

(四)在国内外的科研、学术交流活动中,宣传、推广期刊。

(五)参加编委会议和相关学术活动。

第十一条编委权利

(一)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投稿并通过同行评审后可优先免费发表。

(二)在同等条件下,编委推荐的稿件可优先录用。

(三)任期内编委名单在期刊上公布。

(四)对期刊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
(五)享有自愿退出编委会的权利。

第四章  附则

第十二条本章程自编委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
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,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。

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期刊编委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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